无遗嘱继承实务判例

无遗嘱继承实务判例. 签名图片

无遗嘱继承,也称为 无遗嘱继承 基于萨拉戈萨省法院 620/2005 号判决。

死者的妻子不服初审法院的判决向省法院提出上诉,理解她有权获得合法继承权。

死者去世后未立遗嘱,子女分享世袭财产。 妻子在法庭上声称她有权获得部分世袭信用,因为这是无遗嘱死亡案件的法律。

死者的妻子向萨拉戈萨省法院提出上诉,因为一审法院不同意她的意见。 她声称,她有权获得已故丈夫的部分遗产,因为他在去世前没有立遗嘱,根据法律,她有权获得部分遗产的用益权。

合法继承人(子女和侄子)拒绝与她分享遗产,并辩称她无权继承,因为尽管没有合法分居,但他们实际上已经分居多年。

听证会决议

针对本案的听证会基于以下内容:

他说,本案的问题是确定 216 月 1 日关于阿拉贡死亡继承的第 99/24 号法律第 XNUMX 条的范围,该条规定:死者被司法判决分居……,或者如果他们实际上是通过无可辩驳的记录的相互协议分居的”。

在本案中,没有人对夫妻分居超过 20 年且居住在不同的地址提出异议。

因此,问题是要断定事实上的分居是否是双方同意的,并且是否得到了可靠的确认,因为法律打算将在感情和利益方面分居的配偶排除在继承权之外,因为他或她与死者没有血缘关系。

配偶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强加的分居不足以剥夺幸存者的 世袭权.

双方协议不需要文件证明,可以明示或暗示。

可靠性不是书面证据的同义词,而是指自己证明的东西,具有如此强大的说服力和能力,可以排除任何怀疑或相反的推理。

在此基础上,分庭认定,两人分居20多年,不仅是居住地,还有典型的夫妻关系的个人和经济联系。

此外,长期分离意味着双方都接受已经巩固的事实情况。 13 年 1986 月 XNUMX 日,STS 就是这样理解的。 此外,在本案中,没有证据表明任何一方试图恢复共存,但在这方面没有任何障碍,因为两人都居住在马德里,都在同一家公司工作,因此具有足够的经济独立性独立居住。

此外,这一现实的可靠性是显而易见的。

因此,符合第 216 条的要求,上诉被驳回,因此前判决成立。

本案所见的法理

其他无遗嘱相关继承裁定:

  • 索里亚省法院 – 第一部分 – 管辖权:民事 – 2 – Res. No.: 42/2006 – Rec. No.: 38/2006
  • 奥伦塞省法院 – 第二部分 – 管辖权:民事 – 1
  • 最高法院 – 第一分庭 – 管辖权:民事 – 2- 建议编号:4065 / 2000

在继承中使用新技术

在与继承有关的所有事物中,新技术已经被用于 法律服务。 这就是所谓的 法律技术. 最相关的公司之一是 遗产 (由 Ramon Pratdesaba、Lluisa Morales 和 Rubén Mendiola 创立)自 2019 年以来一直应用其窗口技术来执行民事登记、财产登记、 公证人、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。 除了促进和简化税务专业人员的工作之外, 为继承人节省税款.

的图片 拉法边界 en Pixabay

比较清单

比较

本网站使用cookies让你有最好的用户体验。 如果继续浏览您所收受上述的饼干和验收给予您同意我们的 饼干政策,点击了解更多信息的链接。插件饼干

饼干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