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遗嘱继承,称为合法或合法的无遗嘱继承,在死者遗嘱不存在或无效的情况下发生。 鉴于需要选举继承人,并且在死者没有书面遗嘱的情况下,法律通过在死者亲属中默认指定继承人来取代遗嘱。 这些继承人被称为法定继承人。 如果没有法定继承人,则由国家或自治区继承。
无遗嘱继承被认为是合法的。 《民法典》第 658 条及以下条款对其进行了规定。 当死者未立遗嘱、遗嘱被宣布无效或遗失时,就会发生这种情况。 当遗嘱不包括死者的所有资产时,也会发生这种情况。
此外,当继承人不遵守遗嘱中规定的任何条件,或者继承人先于遗嘱人去世,或者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拒绝继承时,必须诉诸有关缺乏合法继承人的规定。是替代品,也没有增加的权利。
如果既定继承人被宣布无法继承,则还必须诉诸法定继承规则。
无遗嘱继承情况下继承人的确定:
《民法典》制定了一系列确定继承人的规则。 继承人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公证或司法声明。
– 继承首先对应于直线下降的线(子代、孙子等)。
– 如果死者没有子女和后代,则由其祖先(父母、祖父母等)继承。
– 如果没有后代或长辈,则尚存配偶继承;如果没有,则继承死者的四代以内旁系亲属(堂兄弟姐妹、侄子侄孙、侄孙侄孙、堂兄弟姐妹)。
– 如果没有上述情况,国家继承。
尚存配偶(鳏夫或鳏夫)至少有权:
– 如果死者有后代,则拥有 1/3 的使用权。
– 如果没有后代但有后代,则 1/2 的使用权。
– 全部财产继承,如果没有子女、后代或长辈。
Jesús Barreña,专家 房地产和金融法